第一百章 第一次行政诉讼案件-《你当律师,把法官送进去了?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法定意义上。

    对于寻衅滋事的定义很模糊。

    基本上,以这个罪名被判,只有三点。

    第一,造成了极其不好的影响,第二,己方的律师是一个菜鸡,第三:程序有问题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程序上有问题是很困难的。

    没看到上一次,郭小军案一审判决的审判员都被调离岗位了.…

    所以一般不会出现程序上的问题。

    当然,在庭审诉讼中。

    判决的主要关键,这其中包括了审判人员的主观意向。

    修桥,这是一件好事啊。

    根据张来春的说法,这个案子,被判

    很离谱啊!

    简直就是离大谱!

    被判的人员是张来春的哥哥张来冬。

    出资修桥收费被判了六个月有期。

    苏白吸了一口气,紧接着询问:“你们一审的时候,请律师了吗..?”

    张来春挠了挠头。

    “这个.我们一审的时候,请律师了不过是随便请了一个律师,感觉业务水平不是太好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觉得自己做的是好事没什么大问题,可是谁能想到,真给判了”

    业务水平不太好,那这个问题算是找到答案了。

    公诉律师,要是像吕伟那样的,面对已经立案的恨不得把人家全送进去,遇到这种的,肯定会想办法把你给送进去。

    并且吧。

    寻衅滋事。

    这个罪名,但凡有那么一点靠边,公诉律师完全可以影响审判人员的意愿倾向性。

    嘶.

    这种罪行模糊的案子,在其他律师的确哪里不好打!

    毕竟这种罪名的定义,最关键的是审判人员的意向。

    不过

    这个案子呢,被立案就很离谱.

    毕竟,张来冬修桥这件事情明显是一件好事.

    如果不是掌握了一定的关键证据或者是其他原因的话,怎么可能会被立案?

    苏白又询问了几个关键的问题,才了解到整个事情的经过。

    原来是有一家建桥公司,看中了这个地方没有公建桥。

    想要申请这个地方的公建桥项目。

    但是一个地方不能有两座桥,所以这家公司就和张来冬商量着能不能把这座私桥给拆了。

    张来冬的意思是,对方暂时还没有修桥,这座私桥,人们都要走,所以没有同意。

    建桥公司,二话没说,就以张来冬非法建桥,私自收费为由,向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了举报。

    使张来冬被提起公诉。

    而且还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。

    让张来冬面临着三十万的行政罚款。

    根据张来春的描述,苏白大致了解了相关的问题,并且了解到了相关的诉求。

    诉求很简单。

    第一:做无罪辩护。

    第二:申请撤销行政罚款。

    面对张来春讲的诉讼请求,苏白微微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不过具体的情况,张来春的描述还不细致,相关的信息还需要通过卷宗来进行了解。

    没有卷宗的话

    什么情况都不好说。

    并且,他还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想法,进一步的进行了解。

    思考过后,苏白开口:“根据你的陈述,大致的经过,我都已经了解了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伱有意找我们律所打官司的话,可以先签订委托书”

    “有了委托书,我们律所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的调查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苏律师。”

    张来春点了点头,随后微皱着脸,开口询问:

    “..苏律师,这个案子,我哥能胜诉嘛?

    不坐牢就行。

    还有那三十万的行政处罚,对于我们来说的确是太多了。

    能少点嘛?”

    苏白沉思了几秒开口:“这个我们只能说,尽力,不能保证的。”

    张来春默默点了点头:“好的苏律师我明白。”

    很快,相关的委托书已经签订好。

    临离开海方律所前,肖海博还硬塞了两斤茶叶:

    “苏律师,这一次谢谢你帮我了,这个案子涉及到的问题多,律师费也不是很高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这是我的一个老客户介绍过来的,不好拒绝的。”

    “苏律师,这一次就算是你帮了我大忙了,以后你们律所碰到什么民事诉讼上的问题,我一定帮忙!”

    面对肖海博的话,苏白嘴角微微笑笑。

    “肖律师客气了.”

    这一次的案子,就算是不要律师费用,来换肖海博一个人情都行。

    南都民诉顶尖律所的高级合伙人的人情,这怎么看都不亏的好吧!.

    ….…

    回白君律师事务所的路上。

    李雪珍小脸板正,想起来了这个案子的经过,语气严肃:

    “苏律师,我想不明白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会有人这样啊!”

    “人家修桥不是一件好事吗?”
    第(1/3)页